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做了几十年了,很多的业务因为都是老客户老生意,于是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都有开具发票的。请问,这些没有签订合同的业务是否应按发票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的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票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应税凭证的范围,所以只有发票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