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公司接了一个业务,地铁上安保人员的两餐,每天大概8000份,每餐餐标8元,我们委托给中央厨房采购食材生产加工并配送至配送点,每份7元,请问会计账务怎么处理?我们给安保公司可以开6个点的餐饮服务发票吗?
答复
你公司属于转售餐饮。
中央厨房向你公司开具餐饮服务6% 发票,你公司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你公司向安保公司开具:餐饮服务,税率 6%。含税单价 8 元 / 份,会计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
企业将餐饮服务外包给中央厨房,再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旅行社为游客采购团餐、酒店外包早餐给住客),此时企业作为中间环节,购进的餐饮服务不属于“直接用于消费”,取得专票后可抵扣进项税额。
若外包服务用于自身消费:
若企业将餐饮服务外包后,直接用于员工福利、业务招待等自身消费场景,即使取得专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参考: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第五条: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