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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讲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要“三合一”了,乡村企业有点受伤?有意见就赶紧提了,别“事后诸葛亮”
发布时间:2026-09-08   来源:税月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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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时间!

最近这两天,老戴在税总官网和人民日报上看到一条新消息,相信各位做财务的也刷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8月28日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6年9月27日),共13条,第一句话就把咱们城里干财务的各位税友整不会了:咱们熟悉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件套,要合并成一个全新的税种,叫“地方附加税”。合并以后的税率,是11%到13%幅度税率,由各省自行在幅度内确定。

说是“税负水平总体保持稳定”,老戴一开始也没觉得有啥可说。但定睛一看,这次改革把城建税原有的“市区7%、县城5%、其他1%”按区域分档那套打法,给取消了。那问题就来了,原本乡村企业只需要缴6%的附加费(1%城建+3%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新规下限可是11%,这中间的5个百分点差额,谁来掏?今天老戴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地方附加税法的征求意见稿。

一、先把意见稿的关键条文端出来

第四条 地方附加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一至百分之十三

地方附加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第十二条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地方附加税,不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8月28日发布)

从上述规定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的逻辑很清楚:现行的“一税两费”将被全部废止,由“地方附加税”一个税种取代,税率从原“按区域分档”改为“11%—13%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在幅度内自行确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介绍称,“原城建税加权平均税率大概是6.6%,叠加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税费综合平均税率在11.6%。改革后,地方附加税的税率在11%—13%的幅度税率,其中间值与原有平均税负基本持平。”说白了,中央层面算的是“全国总账”的平均税负稳定,并不是每个具体区域都稳定。这是老戴今天想重点提醒各位的核心。

二、现行“一税两费”是怎样分档征的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教育费附加是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按照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由各省按2%征收。这两档是叠加在城建税之上的,没有分区域差异。

那么现行“一税两费”合并后的附加费率就是:市区12%、县城或镇10%、其他地区(也就是不在市区、县城、镇的地方)6%。这是一个结构性递减的设计——越是城市化程度高、配套基建投入大的地方,附加费率反而越高;越是偏远乡镇,越轻。

三、对号入座:新规下不同区域的税负变化

本次新规的税率区间为11%—13%,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定。咱们就按“上限13%、中值12%、下限11%”三种情形,分三档区域做个对比,结论一目了然:

 

从这张表上咱们看到三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市区企业基本“原地踏步”。原本总费率12%,新规各省自定,要么11%(各省若贴下限选,反而降了一个百分点),要么12%(保持原样),要么13%(涨1个百分点)。这一档属于结构性影响最小的。

县城、镇的企业,少则涨1个百分点、多则涨3个百分点。原本10%,新规最低11%,最高13%,原本的“县城低于市区2个百分点”的优惠空间,被压到只剩0到2个百分点。这一档影响是温和上行的。

最显眼的是“其他地区”,也就是咱们乡镇企业、村里厂房、农场合作社、偏远加工厂这一类,原本只需要缴6%的附加税费,新规下限11%、上限13%——也就是说,附加费最低上涨5个百分点,最多上涨7个百分点,最坏情况下,附加税费直接翻了一倍多。这是这次改革税负影响最剧烈的一档,也是老戴今天重点提醒各位税友关注的地方。

四、举两个具体例子感受一下

咱们举例来说明,方便各位税友理解:

例一:A公司是一家位于乡镇的小型食品加工厂,登记地在某省非市区非县城的行政村,2026年10月缴纳增值税50万元(假设按一般计税、不考虑加计抵减):

现行算法:50×(1%+3%+2%)=50×6%=3万元附加费。

新规下限11%算法:50×11%=5.5万元附加费,多缴2.5万元,涨幅83.3%;新规中值12%算法:6万元,多缴3万元,涨幅100%;新规上限13%算法:6.5万元,多缴3.5万元,涨幅116.7%。也就是说,原本3万的成本,可能变成5.5万至6.5万,这是真金白银。

例二:B公司是一家县城建材贸易公司,登记地在某县城,2026年10月缴纳增值税80万元:

现行算法:80×(5%+3%+2%)=80×10%=8万元附加费。

新规中值12%算法:80×12%=9.6万元附加费,多缴1.6万元,涨幅20%。

数字摆在桌上,各位就看得出,新规表面上是“税负总体保持稳定”,但平均数稳定不等于所有企业都稳定。原本税负最轻的乡村企业,是这次改革里相对“吃亏”最多的一档。当然,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还未定稿,如果各位税友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抓紧时间到财政部或者税务总局官网提交你的意见。不要多想提意见有没有用,至少你有意见提了,到时候没被采纳,你吐槽你提了意见没有用的时候会更理直气壮对不对?有意见不提,等定稿以后再吐槽是最无力,也是最“懦弱”的表现,各位键政圈的税友,是时候发挥你们的键政水平啦。

五、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咋办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这里就给各位延伸出一个新问题:未来“六税两费”减半政策里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后合并成了“地方附加税”,那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还能不能享受减半?征求意见稿本身没有明确说。但老戴个人认为,按“税制平移、税负稳定”的整体思路,衔接公告一定会跟上,不就是一个配套政策文件的事嘛。具体怎么衔接,咱们等财政部、税务总局后续明确。

六、老戴个人的几点看法

第一,这一轮“三税(费)合一”的核心诉求,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要求,说白了,是落实税收法定、完善地方税体系。

第二,对税负结构性影响,老戴要给各位税友提个醒:平均数稳定不等于“每一家”稳定。原本缴6%的乡村企业,是这次改革中相对负担增加最显著的一档。如果各位税友的客户里有乡镇企业、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厂的,麻烦提前打个招呼,新规落地后请第一时间跟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核实本省最终选定的具体适用税率。

第三,进出口企业这块也要关注。意见稿第三条明确“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地方附加税”,也就是把进口环节的两税和附加对应方式跟现行保持一致,这一点跟现行口径没有变化,各位可以放心。

最后,老戴再次提醒,目前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到2026年9月27日。如果各位税友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抓紧时间到财政部或者税务总局官网提交你的意见。不要多想提意见有没有用,至少你有意见提了,到时候没被采纳,你吐槽你提了意见没有用的时候会更理直气壮对不对?有意见不提,等定稿以后再吐槽是最无力,也是最“懦弱”的表现,各位键政圈的税友,是时候发挥你们的键政水平啦。

好了,本期老戴就分享到这里,感谢大家阅读,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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