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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9-08
2026-09-08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教基〔2026〕9号  发布时间:2026-08-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
2026年8月27日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

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为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和残疾儿童青少年学习规律,坚持普惠发展、有教无类,坚持数字赋能、因材施教,坚持多元成才、自强自立,加快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持续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的能力。到2030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增强,基本形成特殊教育优质融合普惠发展格局。

二、充分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机会

(一)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人口20万以上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统筹整合区域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推动有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殊教育部(班)。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好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班)。

(二)优化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建立健全县域残疾儿童数据共享和入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政策。坚持就近就便原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优先接收片区内能够适应幼儿园、普通学校生活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到应融尽融、应入尽入。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推动各地科学评估确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服务管理,探索线上线下联动送教,具备入校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范围。

(三)畅通残疾学生升学渠道。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机会。分类推进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残疾学生中高职和职业本科衔接贯通培养。鼓励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支持高校加强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建设,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持续提升高校残疾学生支持保障水平,加强学业帮扶、生活服务、就业指导等。完善面向残疾学生的招生考试政策,与普通高考有机衔接。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

三、着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持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修订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推动完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教材。深化以核心素养为导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学改革。重视和加强分类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开展适应儿童青少年特殊需要的读书、文体等活动。试点开发数字教材,鼓励更多教材出版单位制作大字版教材。持续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征集、特殊教育精品课遴选。加强国家教学成果奖特殊教育相关成果推广,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引领作用。推动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测试。

(五)加快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水平。支持人口规模大的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开发面向孤独症儿童、教师、家长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和评价。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探索完善助教陪读人员准入、质量保障等路径,为孤独症儿童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生活提供支持。强化孤独症儿童教育等紧缺领域师资培养培训。

(六)不断强化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充分发挥各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特殊儿童筛查评估、教育安置等工作制度。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分片区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加快建设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鼓励依托在乡镇(街道)的中小学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充分利用辅助技术和康复辅助器具最大限度减少残疾学生的功能障碍,继续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康复服务。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引导尊重差异、多元支持,有效防范针对残疾学生的歧视行为和校园欺凌现象。

(七)一体推进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和就业衔接发展。支持开设适应孤独症、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等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完善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办学质量提升。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动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鼓励职业教育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四、促进特殊教育数字化发展

(八)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特殊教育资源供给,扩充特殊教育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管理、教育创新等方面优质数字资源。推进特殊教育数据集成,打造特殊教育数据共享网络,强化大数据赋能特殊教育。

(九)探索人工智能助力特殊教育发展。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特殊教育的应用。鼓励建设特殊教育智能体,支持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特殊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因材施教。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特殊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征集。探索人工智能赋能随班就读学生助教陪读、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等应用场景。

五、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十)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对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改善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按规定享受助学金、生活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十一)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适应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修订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条件。开展特殊教育学具、教具成果展示活动。积极建设包容接纳的无障碍校园环境,新建、改建、扩建各级各类学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要求,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研发无障碍教学装备与辅助技术。

(十二)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并向招收孤独症、重度残疾、多重残疾学生较多学校倾斜。县级以上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提高教研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指导水平。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将特殊教育纳入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推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融合教育全员培训。逐步完善从事残疾学生教育和康复服务的特殊教育教师、校医和康复师职称晋升机制。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优待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六、加强特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十三)拓展特殊教育对外合作渠道。积极将特殊教育纳入政府间双边教育交流合作机制框架,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非洲国家等为重点,深化特殊教育领域多维度、深层次交流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与国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特殊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学术交流。

(十四)提升特殊教育对外交流水平。加大特殊教育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夯实对外交流人才支撑。搭建全球特殊教育理念互通、经验互鉴、成果展示专业平台,推动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特殊教育项目,深度参与全球特殊教育政策、标准和规范制定,推动我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经验转化为全球公共产品,为全球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方案。

七、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建立多部门共同推进落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完善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公益活动。加强特殊教育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增强对办好特殊教育的共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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