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件概述
2026年9月5日,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三安电子")通知,其所持公司3000万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0%,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9月2日,冻结申请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冻结原因系三安电子涉税事项。
2. 冻结情况一览

3. 关键信息
(1)税务机关直接出手:本次冻结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三安电子出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后实施的轮候冻结,系税务机关直接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较为罕见。
(2)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已全部冻结:截至2026年9月3日,三安电子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3.12亿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6.3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70.61亿股,占两家股东所持股份数的538.05%。
(3)控制权风险:公司公告提示,若控股股东所持被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风险。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4)实控人及总经理被留置:此前公司已披露,实际控制人林秀成、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科闯自2026年3月起被留置,目前仍在留置中。
4. 税务风险提示
三安光电控股股东涉税冻结事件传递了明确的监管信号:金税四期下,税务机关对大股东涉税问题可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冻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于存在历史税务问题未妥善解决的大股东,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面临被税务机关直接冻结的风险,这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应在涉税事项发生初期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因税款未缴导致股份被强制执行。同时,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尽职调查中,应将交易对方及控股股东的税务合规状况纳入重点核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