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出租不动产的业务,大部分是采用一次性预收一年的租金出租不动产。请问今年开始,我们租赁不动产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缴增值税还是等到出租行为发生时才缴增值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所以,贵公司今年采取预收款提供租赁服务的模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首次实际提供服务和合同约定孰先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