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12upm43lhxoim
有配偶,但个税汇算时提示“无配偶”怎么处理?|留言回声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中国税务报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image.png
image.png

网友留言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一些纳税人已经顺利完成了退税或补税。有网友反映,其有配偶,但在办理汇算时个税App提示“填报的配偶情况为无配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一起来看↓

 

image.png

 

解决办法

 

您需要在家庭成员信息中修改配偶情况,同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选择查询年度,填写或修改配偶信息,并按照要求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

 

第一步:补充配偶信息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家庭成员】,点击【添加】,填写或修改配偶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第二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的【我要查询】——点击查询扣除年度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基本信息”。

系统会自动将“配偶情况”修改为【有配偶】,并带入已采集的配偶信息,如无其他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确认修改】即完成修改。

image.png
image.png
73046675f8ec52a494145db5947b66b1.jpg
2a87672528fb25621d02edfc932544ce.jpg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温馨提示

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配偶信息情况需根据扣除年度的婚姻状态如实填写,不代表您目前的婚姻情况。

若扣除年度有配偶的,在“配偶情况”处选择【有配偶】,并添加配偶具体信息;若扣除年度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的,选择【有配偶】并且在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当年采集配偶信息时填写“婚姻结束时间”,次年采集时选择【无配偶】。

若您现在办理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扣除年度确实应选择【无配偶】,但系统仍要求填写配偶信息的,建议补充上传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