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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资产时,进项税额如何调整?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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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资产时,进项税额如何调整?

我们计划2026年处置一批符合财税2026年第15号公告规定的长期资产,分为整体处置和部分处置两种情况。想了解按照2026年第15号公告,处置时进项税额需要做哪些相应调整?部分处置的话,按什么比例划分进项税,剩余资产后续还需要继续调整吗?

问题答复

解答:

根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规定,处置长期资产时,进项税额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1、整体处置

纳税人整体处置单项长期资产,应当在处置时按照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该项资产的进项税额作相应调整。若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按净值率计算不得抵扣部分转出;若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按净值率计算可抵扣部分转入。

公式为:

不得抵扣或可抵扣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

净值率=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部分处置

纳税人部分处置单项长期资产,应当在处置时按照会计制度确认的账面价值确定长期资产处置部分和剩余部分的比例,根据处置部分的比例,按照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处置资产的进项税额作相应调整。

同时,在调整年限内部分处置实行分期调整方法的单项长期资产,应当在部分处置后,以剩余待调整的进项税额作为需要调整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在剩余调整年限内,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执行分期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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